阿里地区财政局关于卫生健康支出项目
绩效考评工作的通报
各县财政局:
为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特别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自2020年8月至11月对阿里地区卫生健康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考评,现将第三方机构评价结果反馈给你单位,请你单位及时转发给各相关项目单位,同时根据评价结果抓好项目整改工作。
一、总体结论
从资金整体使用情况看,卫生健康支出项目实施有利于推进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牧民就医环境,推动阿里地区免疫规划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切实提高了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及藏医药事业发展能力,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夯实了党在农牧区的执政根基。
本次卫生健康支出项目执行过程管理、产出、效益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和规范。按照既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对各专项资金按照资金量加权平均后得到:十项民生工程提升免疫覆盖率项目(包虫病等)78.10分;国家公共卫生补助和自治区扶持藏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资金51.32分;2019年全民健康保障工程(第一批)建设项目(县级区域医疗中心和普兰县妇幼保健站)79.10分;普兰县霍尔乡卫生院改扩建建设项目89.69分、普兰县普兰镇卫生院改扩建建设项目88.35分;札达县香孜乡卫生院改扩建建设项目86.20 分;札达县达巴乡卫生院改扩建建设项目82.36分;日土县妇幼保健站项目81.36分;革吉县亚热乡卫生院改扩建建设项目82.33分、改则县物玛乡卫生院85.69分;措勤县人民医院改扩建建设项目77.69分;最后按照投入资金占比计算,卫生健康支出项目综合得78.24分,评价等级为“中”。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项目执行国家政策不够彻底,政策保障目标和整体绩效目标没有全部实现
1.截止2020年9月29日,全地区卫生健康支出项目总体资金预算执行率为81.22%,尚有586.87万元资金形成结余。
(1)十项民生工程计划免疫覆盖率项目(包虫病等)预算资金87.50万元,阿里地区7县各12.50万元,除措勤县使用项目资金5.40万元,结余资金7.10万元外,其他各县12.5万元均未使用,共结余资金82.10万元。根据阿里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绩效目标,2019年阿里地区国家计划免疫接种对象接种率达到95%,普兰、噶尔、改则县已完成绩效目标;革吉、措勤、日土县未完成绩效目标,接种率分别为85.10%、75.12%、89.66%;由于札达县楚鲁松杰乡未提供接种数据,札达县接种率数据无法准确核实,除楚鲁松杰乡外,札达县接种率为98.10%。
(2)国家公共卫生补助和自治区扶持藏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380.00万元,全部形成结余,其中普兰县结余资金19.20万元,札达县结余资金126.40万元,噶尔县结余资金23.20万元,日土县结余资金25.00万元,革吉县结余资金51.40万元,改则县结余资金70.80万元,措勤县各结余资金64.00万元。根据阿里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绩效目标,乡镇(社区)藏医药技术骨干培训,应培训人数40人,实际培训9人,未实施培训31人;村医藏医及藏中医结合培训应培训人数200人,实际培训105人,未实施培训95人;乡卫生院配备藏医传承设备应购买35套,均未购买;自治区级名老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县级藏医院咔擦室建设项目、县级藏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各实施1个,实际未实施。札达县、革吉县、措勤县项目未实施,日土县、改则县、噶尔县、普兰县项目未完全实施。日土县、噶尔县、改则县分别挪用2018年自治区藏医药事业发展专项经费4.76万元、2.34万元、5.80万元;改则县、普兰县分别挪用2018年藏医药骨干人才培训经费3.60万元、3.00万元,以上共计19.50万元,支付2019年国家公共卫生补助和自治区扶持藏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经费支出。各县未实施或未全部实施情况如下:
县名 |
乡镇(社区)藏医药技术骨干培训未实施人数 |
村医藏医及藏中医结合培训未实施人数 |
乡卫生院配备藏医传承设备未购买套数 |
自治区级名老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未实施个数 |
县级藏医院咔擦室建设项目未实施个数 |
县级藏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未实施个数 |
噶尔县 |
1 |
8 |
5 |
|||
革吉县 |
5 |
14 |
5 |
1 |
||
日土县 |
2 |
5 |
||||
札达县 |
8 |
16 |
6 |
1 |
||
普兰县 |
3 |
3 |
||||
措勤县 |
6 |
46 |
5 |
|||
改则县 |
8 |
9 |
6 |
1 |
||
合计 |
31 |
95 |
35 |
1 |
1 |
1 |
(3)医疗基础设施(9个医院及卫生院)项目,除措勤县人民医院改扩建建设项目化粪池未建设,普兰县2019年全民健康保障工程(第一批)建设项目(县级区域医疗中心和普兰县妇幼保健站)普兰县医疗中心正在安装室内电气外,其他项目均已全部实施。普兰县2019年全民健康保障工程(第一批)建设项目(县级区域医疗中心和普兰县妇幼保健站)结余资金55.08万元,普兰县霍尔乡卫生院改扩建建设项目结余资金9.38万元,普兰县普兰镇卫生院改扩建建设项目结余资金12.85万元,札达县香孜乡卫生院改扩建建设项目结余资金13.01万元,札达县达巴乡卫生院改扩建建设项目结余资金13.42万元,日土县妇幼保健站项目结余资金8.50万元,革吉县亚热乡卫生院改扩建建设项目结余资金8.09万元,改则县物玛乡卫生院改扩建建设项目结余资金4.44万元。
上述部分项目没有实施或实施不彻底,既影响了阿里地区整体卫生医疗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也对农牧民就医环境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对医疗人才培养、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都造成一定影响。
(二)未建立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绩效目标管理不够精准
1.卫生健康支出项目各县财政部门未按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绩效监控,项目实施结束后,各项目实施单位均未进行绩效自评价管理,无法对项目产出和效益进行精准予判,无法保障资金绩效实现。
2.绩效指标不够具体、清晰、细化、可衡量。阿里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针对国家公共卫生补助和自治区扶持藏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部分指标笼统采用“合格”“有效降低”“明显提高”“改善”“有效提升”等之类的描述性语言;十项民生工程计划免疫覆盖率项目(包虫病等),缺少可持续影响指标,少部分指标笼统采用“良好”“明显提升”等之类的描述性语言;各县卫健委制定的所有基础设施类(医院及卫生院改扩建)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指标的三级指标和年度指标值概念模糊,相互混淆,年度指标值空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指标不够量化。总体看,部分指标难以体现“量化客观”的原则,造成绩效指标指向不明、操作不便,在审核和执行时难以具体把握。
3.十项民生工程计划免疫覆盖率项目(包虫病等)资金分配测算依据不充分,各县均分配12.5万元,未见测算的具体过程及依据。
4.国家公共卫生补助和自治区扶持藏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札达县财政局未向札达县卫健委下达2019年该项目预算指标126.40万元;普兰县财政局预算指标应下达至普兰县卫健委,而实际下达至普兰县人民医院,并由其实施。十项民生工程计划免疫覆盖率项目(包虫病等)和国家公共卫生补助和自治区扶持藏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措勤县财政局预算指标应下达至措勤县卫健委,而实际下达至措勤县疾控中心。
(三)财政资金管理不够规范,影响了资金的保障效果
1.财务拨款手续不齐全,财务审核不严格,拨款申请资金与付款金额不一致
札达县香孜乡卫生院改扩建建设项目,2019年12月财记12号凭证付四川鸿远方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第三批监理费12,463.00元,拨款申请资金12,100.00元,发票及报销单金额12,463.00元。
2.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
(1)日土县妇幼保健站项目
县级配套资金5.44万元,与地区拨款资金一同核算,未分别核算。
(2)国家公共卫生补助和自治区扶持藏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日土县卫健委组织村医藏医及藏中医结合培训的时间为2019年8月4日至2019年8月13日,而发票开具日期分别为2019年11月5日、2019年11月29日,实际支付时间为2020年5月9日,报销不及时。
3.合同主体与财务结算主体不一致
(1)2019年全民健康保障工程(第一批)建设项目(县级区域医疗中心和普兰县妇幼保健站)中普兰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施工项目中标人为四川雅居天下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而办理收款和结算单位均为四川雅居天下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日土县分公司。
(2)革吉县亚热乡卫生院改扩建建设项目
施工项目中标人为四川思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而办理收款和结算单位均为四川思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阿里分公司;监理项目签订合同单位为重庆同致诚咨询有限公司,而办理收款和结算单位均为重庆同致诚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3)改则县物玛乡改扩建项目
施工项目中标人泽普县新龙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而办理收款和结算单位均为泽普县新龙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改则县分公司。
(4)措勤县人民医院改扩建建设项目
监理签订合同单位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而办理收款和结算单位均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藏第二分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而办理收款和结算单位均为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四)项目管理不够严格
1.2019年全民健康保障工程(第一批)建设项目(县级区域医疗中心和普兰县妇幼保健站)中普兰县妇幼保健站建设项目
投标人陕西盛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巴中市永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中标人)、西藏羿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分别为1,936,311.23元、1,935,603.23元、1,936,006.56元,报价较为接近,且投标文件六、施工组织设计陕西盛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西藏羿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9)、(10)、(11)、(12)、(13)制式格式一致,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四川省巴中市永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招标文件一致。
2.2019年全民健康保障工程(第一批)建设项目(县级区域医疗中心和普兰县妇幼保健站)中普兰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工程发包价4,179,759.15元,为固定发包价招标。投标人分别为四川雅居天下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人)、四川乐居天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川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缴纳保证金的时间均较为接近,时间分别为2018年9月28日的17:05分、2018年9月28日的17:11分、2018年9月28日的16:46分。四川雅居天下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拟任项目负责人为杨超,其个人在西藏雅居天下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缴纳社保,并非四川雅居天下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而四川雅居天下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反映已为杨超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四川雅居天下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文件承诺书声明;杨超现阶段没有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普兰县霍尔乡卫生院改扩建建设项目
投标人成都市鼎鑫盛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雅居天下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人)、四川乐居天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分别为1,637,273.25元、1,635,883.61元、1,638,467.77元,均接近招标控制价1,638,720.57元。普兰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由四川雅居天下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由经办人庞建龙办理资金结算付款手续,普兰县霍尔乡卫生院改扩建建设项目由成都市鼎鑫盛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委托庞建龙办理资金结算付款手续和签订合同。
4.普兰县普兰镇卫生院改扩建建设项目
投标人普兰县普兰镇旦赤农牧民施工队(中标人)、阿里三围民族特色产品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普兰县赤德村农牧民建筑施工专业合作社投标报价分别为1,654,522.14元、1,653,149.80元、1,655,407.27元,均接近招标控制价1,655,892.16元。经查,上述三家投标人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综合用房改造【建筑装饰工程】第1页、综合单价分析表第1页、第2页等,单项报价较多一致;三家投标人投标报价部分每页的排版格式基本一致,与招标文件的总体排版格式不一致,内容一致;普兰县霍尔乡卫生院改扩建建设项目由普兰县普兰镇旦赤农牧民施工队中标,由经办人吴梦江办理资金结算付款手续,同时吴梦江又作为投标人阿里三围民族特色产品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委托代理人参加该项目投标。
5.日土县妇幼保健站项目
投标人日土县腾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人)、四川鑫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天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分别为1,979,885.06元、1,980,583.60元、1,981,120.51元,均接近最高限价1,983,431.12元。发标文件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第12页反映1-9项目,第13页反映10-23项目,第15页反映31-37项目,相对于发标文件第12页均反映为1-8项目,发标文件第13页均反映为9-20项目,发标文件第15页均反映为31-36项,部分投标格式制式排版相同,但均与招标文件制式排版不同,内容相同。中标单位日土县腾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项目所配备的相关人员中技术负责人饶世辉、安全员潘礼、质量员张启满在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中反映未参保。
6.措勤县人民医院改扩建建设项目
投标人西藏信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人)、西藏阿里地区龙腾建筑有限公司、西藏噶尔银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报价分别为10,185,516.21元、10,187,116.46元、10,184,650.35元,均接近最高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中无综合单价分析表,而三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均有综合单价分析表,投标文件目录基本雷同,同为十大项。如:总项个数和小项个数及名称基本一致。三个投标文件中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小项均为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二、授权委托书的小项均为附件1:授权委托书;八、资格审查资料的小项均为附件1:公司证件。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公司证件上均未注明附件1,三家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页码的规则基本一致,投标文件格式和制式基本一致。投标总价及相关报价表部分均未编制页码,页码的编制均跳过了投标总价及相关报价表。
7.免疫接种人数不达标
按照相关实施方案,县级医院免疫接种人员应不少于3人,而札达县人民医院接种室接种人员为2人,镇级卫生院接种工作人员不应少于2人,而普兰县普兰镇卫生院接种工作人员仅1人。
8.免疫接种数据有误,出入库登记结余与实际盘点不符,疫苗证与台账登记不符,有的县接种数据难以查证,有的县少提供免疫接种资料
(1)普兰县霍尔乡10月份应接种人数125人,而实际接种人数却为127人。
(2)噶尔县狮泉河镇卫生院疫苗出入库登记记录与实际盘点不符,如:A群流脑疫苗出入库登记记录结余34支,出库未及时登记1支,应结余33支,实际盘点31支。
(3)措勤县疾控中心疫苗出入库登记记录与实际盘点不符,如:A+C群流感疫苗出入库登记记录结余485支,出库未及时登记3支,应结余482支,实际盘点483支。
(4)革吉县疾控中心疫苗出入库登记记录口服脊灰结余115支,实际盘点113支;冻干甲型疫苗结余45支,现场盘点44支。
(5)札达县香孜乡卫生院出入库登记记录白喉破伤风结余23支,而实际盘点20支;冻干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结余16支,而实际盘点13支。
(6)札达县香孜乡卫生院疫苗证与台账登记不符。达娃桑姆、旦增门吉的疫苗证登记为口服脊灰,而台账登记为加强,应登记为脊灰加强;疫苗证反映嘎玛扎西、加参、次仁德吉分别注射了A群流脑疫苗、A群流脑疫苗、麻腮风疫苗,而台账未登记。
(7)札达县香孜乡卫生院、噶尔县狮泉河镇卫生院均未及时登记应接种人数,仅登记实际接种人数。
(8)噶尔县狮泉河镇卫生院、扎西岗乡卫生院、昆莎乡卫生院、左左乡卫生院、门士乡卫生院疫苗登记表与汇总表数据不符。如:4月份狮泉河镇卫生院疫苗登记表中的人数82人,而汇总报表人数65人;1月份扎西岗乡卫生院疫苗登记表中的人数2人,而汇总报表人数3人。
(9)措勤县疾控中心未上报所有乡镇及村的被接种人员的名单、接种疫苗种类等信息资料,仅上报了全年的汇总数据和部分乡镇疫苗接种数据,缺少措勤镇、达雄乡、江让乡、磁石乡1-6月和12月及曲洛乡12月份的接种数据。
(10)改则县麻米乡自2020年4月13日至本次现场检查日,均未进行疫苗出入库登记,未详细登记村医领用疫苗的情况。
9.部分合同未签订合同日期
(1)2019年全民健康保障工程(第一批)建设项目(县级区域医疗中心和普兰县妇幼保健站),普兰县卫生局与阿里象雄建筑勘察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签订普兰县妇幼保健站地勘费、设计费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35,300.00元、79,300.00元,未签订合同日期;普兰县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与四川雅居天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土县分公司于2018年10月20日补签普兰县人民医院施工合同,合同金额4,179,759.15元;普兰县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分别与四川鸿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集能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签订可研合同、环评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22,600.00元、96,100.00元,未签订合同日期。
(2)革吉县亚热乡卫生院改扩建项目,革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拉萨海峰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咨询合同,合同金额8,800.00元,未签订合同日期。
(3)措勤县人民医院改扩建建设项目,西藏措勤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廊坊市华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咨询合同,合同金额50,900.00元,未签订合同日期。
10.部分项目资料未提供
项目评价组在评价过程中,未见2019年全民健康保障工程(第一批)建设项目(县级区域医疗中心和普兰县妇幼保健站)普兰县人民医院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一标段和二标段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资料;未见札达县香孜乡卫生院改扩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截止绩效评价结束,项目实施单位普兰县卫健委、札达县卫健委均未提供上述资料。
11.存在补办施工许可证的情况
革吉县亚热乡卫生院改扩建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2019年10月7日,开工日期为2019年8月16日,存在补办施工许可证的现象。不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12.有的项目实施质量不高
(1)培训效果不够理想
国家公共卫生补助和自治区扶持藏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日土县、改则县、噶尔县卫健委组织村医藏医及藏中医结合培训,无学员的培训档案、学员考核情况、培训证书、培训抽查资料等。
阿里地区万民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计划,选定普兰县夏加和改则县加央顿珠参加培训,夏加临床进修的学习时间不少于4个月,实际学习时间为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西藏藏医药大学的理论学习未安排;加央顿珠临床进修未学习,西藏藏医药大学的理论学习未安排,改则县人民医院未对加央顿珠进行年度考核。
(2)未按照规定储存疫苗,登记疫苗储存温度
十项民生工程计划免疫覆盖率项目(包虫病等),噶尔县狮泉河镇卫生院疫苗与大便采集样品一起存放,未单独存放。
十项民生工程提升免疫覆盖率项目(包虫病等),2020年9月2日上午札达县香孜乡卫生院未及时记录疫苗储存温度。日土县日土镇卫生院未做到每日疫苗温度监测两次,未及时建立疫苗登记档案;被接种人阿旺益西2018年8月31日出生,于2019年5月30日在噶尔县扎西岗乡卫生院同时接种脊灰、乙肝和麻风三种疫苗,脊灰和麻风不能同时接种。措勤县疾控中心的3号冷冻柜用于存放脊灰口服疫苗,温度应达到零下20度以下,多次达到零下16至18度,措勤县达雄乡卫生院一般疫苗冷藏柜温度应为0至8度,实际温度为24.8度,且检查时未见温度记录表。
2020年9月16日项目评价组现场勘查革吉县疾控中心,发现冷链温度记录表有误,最后一次记录时间为9月6日上午11点17分。
改则县麻米乡卫生院自2020年7月10日后均未登记8月和9月的温度记录表。
(3)部分项目的实施,效益不够明显
措勤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签订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8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实际竣工日期为2020年9月21日,超期52天,实际工期延期率14.25%,主体已完工,化粪池未建设,由于规划一期不实施院内地面硬化工程,社会效益无法发挥;革吉县亚热乡卫生院改扩建项目,施工合同签订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7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实际竣工日期为2019年11月26日,超期57天,实际工期延期率78.08%;日土县妇幼保健站项目功能定位为新生儿重症监护室以及办公区域,多数办公区域闲置,实际利用率较低;改则县物玛乡卫生院改扩建建设项目,已于2019年10月18日竣工验收,施工合同中未列明计划开工日期及计划完工日期,大部分房间未投入运营;2019年全民健康保障工程(第一批)建设项目(县级区域医疗中心和普兰县妇幼保健站),普兰县妇幼保健站项目合同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8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11月24日,工程于2019年8月29日完工,普兰县人民医院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12月14日,实际竣工日期为2019年11月25日,项目严重超期,普兰县医疗中心正在进行水电安装;札达县达巴乡卫生院改扩建项目于2019年12月2日竣工验收,施工合同签订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7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9年10月30日,超期33天,实际工期延期率31.43%。以上影响了卫生健康支出项目社会效益的发挥。
国家公共卫生补助和自治区扶持藏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札达县、革吉县、措勤县项目未实施,日土县、改则县、噶尔县、普兰县项目未完全实施,资金完成率为5.13%,影响了经济效益的发挥。
三、有关建议
(一)加强对党的财政政策的学习和理解,切实将党和国家的关怀落实到位
各单位要加强对各专项资金政策的学习,切实站在提高阿里地区卫生健康和医疗服务水平的高度,将各专项资金明确的目标落实到位,使农牧民切实享受到相关政策和资金带来的福利,提高全地区医疗卫生健康和医疗服务水平,改善农牧民就医环境,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
(二)加强项目资金全面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精准测算、全方位论证,在资金使用前制定切实可行的绩效目标,年中,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评估和监控,督促项目切实按照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推进,达到预期的产出和效益。
(三)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刚性约束,对无效项目进行清理
建议阿里地区参照此次绩效评价结果,对各项目进行统筹梳理,在下年度预算安排时予以参考。对于国家公共卫生补助和自治区扶持藏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虽然各县未实施或未全部实施,但若实施后,将会产生较好的预期效益,故建议下年度维持预算安排;对于十项民生工程计划免疫覆盖率项目(包虫病等),项目取得的效益良好,故建议下年度维持预算安排。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予以加大支持力度,对无效或低效项目予以取消或核减,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结果的正向激励作用。
(四)加强项目实施管理,确保规范有序
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设置建设项目核算专账,并按建设项目进行明细核算,确定建设成本和交付使用资金情况。促进项目实施单位分配好、管理好、使用好财政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绩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内部控制准则》要求,仔细审查报销原始凭证,确保原始凭证金额的准确性;制定明确合理的职责分工制度、严格的审批检查制度、健全的会计制度和管理制度、有效的内部审查制度。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管理项目资金,按照项目概算各项开支标准支付资金、对不符合规定用途资金组织清查,及时整改,加大对财务人员的财务知识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与原始凭证审核及账务处理能力,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针对上述项目管理不严格、合同管理不规范、项目实施质量不高、项目产出不及时等问题,建议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组织项目验收,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发改投资〔2015〕403号)要求做好项目资料保管、归档等工作,认真学习项目相关政策,加强项目管理人员相关业务和知识培训,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实施方案,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能够及时实施,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及时发挥项目效益。
(五)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及时清算、上缴项目结余资金
十项民生工程计划免疫覆盖率项目(包虫病等)结余资金82.10万元,国家公共卫生补助和自治区扶持藏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结余380.00万元,应及时上缴同级财政国库;普兰县2019年全民健康保障工程(第一批)建设项目(县级区域医疗中心和普兰县妇幼保健站)结余资金55.08万元,普兰县霍尔乡卫生院改扩建建设项目结余资金9.38万元,普兰县普兰镇卫生院改扩建建设项目结余资金12.85万元,札达县香孜乡卫生院改扩建建设项目结余资金13.01万元,札达县达巴乡卫生院改扩建建设项目结余资金13.42万元,日土县妇幼保健站项目结余资金8.50万元,革吉县亚热乡卫生院改扩建建设项目结余资金8.09万元,改则县物玛乡卫生院改扩建建设项目结余资金4.44万元,待工程财务决算后,实际结余资金应及时上缴同级财政国库。
(六)整改方面
建议被评价单位自收到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根据评价结论及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被评价对象制定整改措施应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评价反映的问题,通过加强项目规划和绩效目标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等方式进行整改。
(七)评价结果公开方面
我局将对本次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公开公示,面向社会公众,做到本次绩效评价工作评审结果透明化,接受群众监督检查,在今后更要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并要做到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发展的工作标准。同时建议被评价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公开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