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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央和自治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02日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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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央和自治区)的公示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意见(藏政办发﹝2016﹞102号)《西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藏脱指﹝2018﹞42号)要求2018年12月29日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8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对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央和自治区)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自治区计划安排我地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央和自治区)53236.92元,截止2018年12月底共下达我地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7060.77万元。

二、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此次共分配资金47060.77万元,主要用于小型基础设施和生产发展、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生态岗位、扶贫贷款贴息、易地扶贫搬迁建设补助和农牧民技能培训7个方面。

(一)下达小型基础设施和生产发展资金9148.27万元。小型基础设施和生产发展资金到位15921.27万元,其中600万元用于农牧民技能培训、5173万元用于边境小康村建设、1000万元用于车购税农村公路建设,本次实际用于小型基础设施和生产发展资金9148.27万元。一是按照人均1万元标准,优先保障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建设补助资金6986万元;二是解决在建产业项目缺口资金2162.27万元。其中,噶尔县460万元、日土县1090.80万元、札达县1078万元、普兰县2131.47万元、革吉县1670万元、改则县1252万元、措勤县1466万元。

(二)下达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资金11472.55万元。其中,日土县2795.93万元、札达县21.16万元、普兰县7.31万元、革吉县2517.52万元、改则县3580.58万元、措勤县2550.05万元

(三)下达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资金6947.1万元。其中,日土县320.32万元、札达县281.92万元、普兰县345.02万元、革吉县1215.13万元、改则县3593.66万元、措勤县1191.05万元

(四)下达生态补偿脱贫岗位资金10706.85万元。生态补偿转移岗位资金到位10710万元,本次下达生态补偿转移岗位资金10706.85万元。其中,噶尔县岗位3143个,补助资金1100.05万元;日土县岗位3607个,补助资金1262.45万元;札达县岗位2445个,补助资金855.75万元,扣除2018年结余资金109万元,实际下达补助资金746.75万元;普兰县岗位2442个,补助资金854.7万元,扣除2018年结余资金211万元,实际下达补助资金643.7万元;革吉县岗位5513个,补助资金1929.55万元;改则县岗位7427个,补助资金2599.45万元;措勤县岗位6014个,补助资金2104.9万元

(五)下达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建设补助资金6986万元。2019分配易地扶贫搬迁建设补助资金6986万元。其中,噶尔县460万元、日土县836万元、札达县1078万元、普兰县224万元、革吉县1670万元、改则县1252万元、措勤县1466万元

(六)下达农牧民技能培训资金600万元。2019年分配农牧民技能培训资金600万元。其中,地区就业局126.6万元、噶尔县14.5万元、日土县19.4万元、札达县14.5万元、普兰县17万元、革吉县63万元、改则县243.3万元、措勤县101.7万元

(七)下达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200万元。分配用于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项目贷款贴息资金1200万元,全部拨付地区扶贫办。

现向社会各界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30日-2019年2月6日,请监督。 

 

     阿里地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阿里地区财政局

                         2019年1月30日

上一条:关于下达阿里地区2018年中央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对2019年统筹整合资金财政涉农资金(中央、自治区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