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西藏阿里地区给排水管理所
部门决算
2018年5月22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阿里地区给排水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表
二、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支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决算表
第一部分 西藏阿里地区给排水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阿里地区城镇用水、节约用水的有关规定;负责为用户提供符合生活饮用卫生标准的自来水;负责核定用户计划用水量并按有关规定征收水费;负责供水设施、排水设施的安装、维护和管理工作。
(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阿里地区给排水管理所是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事业单位,科级建制,事业编制4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第二部分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总体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公共决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阿里地区给排水管理所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为912.35万元,经营收入434.9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为912.35万元。经营支出434.90万元。
二、2017年度公共决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2.35万元,其中包括污水处理中心运营经费500万元,追加财政拨款收入64.35万元,2017年全年财政拨款收入912.35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比2016年增加了293.77万元。
三、2017年度公共决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全年支出为1347.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912.35万元。经营支出434.90万元。2017年全年支出为1347.25万元, 2017全年支出比2016年全年支出增加了206.67万元,原因是2017增加污水处理中心运营经费。东郊水厂水源保护区护坡改造及扩建化验室等。
四、2017年度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详细说明明细如下:
1、住房保障支出12.28万元,与上年的10.1万元相比增加了
2.18万元。
五、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为0元;公务接待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5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为0元;公务接待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2017年度与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相比,减少了1.2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结转下年:指本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立法经费:为立法而开展的各项调研会议等产生的各项支出。
6.监督经费:为开展执法监督而产生的各项支出。
7.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西藏阿里地区给排水管理所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