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9日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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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填报单位:西藏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填报时间:2018年5月29日

签字及盖章:

 

 

 

 

 

 

 

 

 

 

西藏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 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阿里地委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其主要职责是:

1、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他认为应当有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执行死刑命令等第一审案件。

2、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3、受理不服下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4、审判由地区检察分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和不服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上诉案件。、

5、对下级人民法院管辖不明的案件指定管辖,并指导和监督两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6、依照管理全限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和债权文书;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仲裁机构做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公正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债权书,以及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统一管理、组织、协调两级法院执行工作。依法决定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7、指导两级法院做好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有关部门管理下级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

8、综合管理两级法院的**、**、**及指导两级法院的“两庭”建设。

9、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运用审判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0、承办应当由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其他事项。

一、 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今年财政拨款总收入2950.91万元,2016财政拨款总收入5415.31万元,比上年减少45.5%,造成差额主要原因是两庭建设基建项目2016年有九个乡镇人民法庭建设项目及业务装备购置资金。本年支出为3348.14万元,2016年度支出4492.09万元,比上年减少25.46%,造成差额主要原因是两庭建设基建项目2016年有九个乡镇人民法庭建设项目及业务装备购置资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82.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0.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30.23万元;基本建设支出978.08万元;其它资本性支出216.91万元。

四、 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年初结转结余397.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397.23万元;本年年末未存在结转结余数。

五、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2017年“三公”经费总支出68.6万元, 2016年 “三公”经费总支出94.55万元,比上年支出减少27.45%,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上年全区实行司法体制改革,阿里地区为司法改革试点,衔接工作下乡出差等次数增多;贯彻执行每年逐步缩减三公经费支出的相关上级政策。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53万元,比去年减少23.9万元,相比上年减少25.86% ;2017年公务接待支出0.07万元,上年公务接待费支出2.11万元,比去年减少2.04万元,相比上年减少96.68%。本年度未产生公务接待费;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均未超出预算额。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我院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201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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