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部门介绍 >> 职能机构 >> 正文

农业农村科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2日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

打印分享到:

农业农村科主要职能


(一)承担农业农村、林业草原、水利、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

(二)参与制定财政支持农业改革与发展政策,推进相关政策落实;

(三)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

(四)统筹安排财政衔接资金;

(五)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六)协调配合自治区制定农业项目管理办法和政策。


上一条:综合科(行政科)

下一条:经济建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