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实施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任务,根据阿乡振函〔2024〕7号、8号和藏财农指〔2024〕13号要求,2024年5月21日地区财政局下达各县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奖励资金和定额奖惩资金7521万元(分配详见附件),现将《阿里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奖励资金和定额奖惩资金指标的通知》(阿财农指〔2024〕64号),予以公示公告。如有疑问,欢迎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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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阿财农指〔2024〕064号阿里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奖励资金和定额奖惩资金指标的通知(各县).pdf
阿里地区财政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