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实施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任务,根据阿组函〔2024〕19号和藏财农指〔2023〕45号要求,2024年3月11日地区财政局下达各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1960万元(分配详见附件),现将《阿里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阿财农指〔2024〕20号),予以公示公告。如有疑问,欢迎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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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阿财农指〔2024〕020号 阿里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pdf
阿里地区财政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