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第一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通报——企业补贴及扶持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25日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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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财政局关于企业补贴及扶持项目

绩效考评工作的通报


地区工商联、国网西藏阿里供电有限公司

为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特别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藏政发〔2015〕56号)和《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藏财预字〔2017〕75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委托中介机构自2019年7月至8月对阿里地区本级企业补贴及扶持类项目进行绩效考评,现将中介机构对企业补贴项目有关评价结果反馈给你单位,请各有关单位根据评价结果落实好项目整改工作。

一、总体结论

评价结果显示,企业补贴及扶持项目总体评价结果为优。项目主要存在问题是:资金管理制度尚不完善、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奖励金额审核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项目绩效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阿里地区燃油发电补贴资金、阿里地区财政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总额为权数,阿里地企业补贴及扶持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93.45分。

二、存在问题

(一)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资金管理制度尚不完善。

国网西藏阿里供电有限公司未制定阿里地区燃油发电补贴资金管理制度,导致确认亏损时分摊的成本原则无法确定。

2.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奖励金额审核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扶持非公有制项目评审过程中未将申报人纳税情况作为审核依据。

(二)项目绩效方面存在的问题

阿里地区日常停电给受益人带来影响较大。国网西藏阿里供电有限公司故障停电缺供电量尚不稳定,日常停电对受益人影响较大。

三、相关建议

(一)项目管理方面

1.加强资金管理制度建设

阿里地区燃油发电补贴资金作为财政补助资金,目的在于解决阿里地区供电的问题。国网西藏阿里供电有限公司作为补贴资金接受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补贴资金管理制度,明确成本核算方式和范围、申报程序等内容,并报阿里地区财政局审批。

2.加强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

阿里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制定了《阿里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里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阿行办发〔201740号),其中在第十一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申请资金时,应提供的资料中明确提出应当提供申请人的纳税情况。在组织验收时应当将申请人的纳税情况作为验收条件之一。

(二)加强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

国网西藏阿里供电有限公司应当加强供电及线路日常维护管理,减少停电给用户带来的影响。

附件1:绩效评价报告-企业补贴及扶持资金

附件2:绩效评价指标表-地方财政扶持非公有制经济经展专项资金(地区工商联)

附件3:绩效评价指标表-国网燃油补贴.xls



阿里地区财政局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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