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的通知
阿里地区教育局(体育局)、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妇女联合会,阿里城市光明投资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落实2026年财会监督专项部署安排,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6〕6号)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的通知》(藏财监〔2026〕105号)要求,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赋予的财政监督职责,依照《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等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立足新时代财会监督职能定位,充分发挥财会监督服务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经济政策落地见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作用。切实履行财政财会监督主体职责,持续规范会计执业行为,全面夯实预算管理基础、健全完善预算制度体系、规范市场经济财经秩序,依法依规整治财务会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严格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督促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财务核算流程和资金管理,全面提升财务人员专业素养与政策执行力,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维护良好财经纪律,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财经保障。
二、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24年);
2.《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
3.《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
4.《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
5.《企业会计准则》(2014年7月);
6《政府会计准则》(2017年1月);
7.其他相关相关法律制度文件。
三、检查对象
阿里地区教育局(体育局)
阿里地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阿里地区妇女联合会
阿里城市光明投资有限公司
四、检查时间
2026年8月1日至31日。
五、成立检查组
成立阿里地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小组(以下简称“检查小组”)。
组 长:崔 建 中
成 员:达瓦平措
李 辉
程 诗 琪
检查小组成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有序推进阿里地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四、检查内容
根据财政监督检查要求,主要对2024、2025年度下述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方面重点关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有效执行情况,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检查会计账户设置、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重点关注单位是否按要求将依法依规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单位预算,取得的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是否存在超预算、无预算或超范围支出情况,决算及报表公开是否真实、及时、完整、准确;重点关注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公司及企业方面,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告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更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
五、检查方式
本次监督检查主要采取抽查方式组织实施,综合运用查阅会计账簿、凭证报表、实地查看,谈话询问等多种方式开展检查工作,全面核实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制度执行等实际情况,确保检查事实清楚、核查到位。
请被检查单位积极配合,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上述单位在财政、财务及会计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
附件:1.被检查单位承诺书
2.财政监督检查送达回执单
3.财政监督检查八不准工作纪律
4.廉政纪律回执单
阿里地区财政局
2026年7月20日
附件1
被检查单位承诺书
在检查期间,我单位愿意给予积极配合,按照检查组的要求,及时提供检查所需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业务、管理等资料,包括电子数据和有关文档,并保证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财政监督检查送达回执单 | |
送达人签名或盖章 | 阿里地区财政局 |
送达地点 | |
送达日期 | |
受送达人单位名称 | |
受送达人或代收人 | |
收到日期 | |
备注 | |
附件3
财政监督检查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检查单位安排住宿。异地检查,一般由被检查单位所在地按照规定的住宿标准,本着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安排住宿,或由检查组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因特殊情况确需在被检查单位住宿的,费用自理,据实支付。
二、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就餐和宴请。因特殊情况确需在被检查单位就餐的,费用自理,据实支付。
三、不准无偿使用被检查单位的交通工具。检查工作所需交通工具,由检查机关自行解决。确因检查工作需要临时使用被检查单位交通工具时,要据实付费。
四、不准参加被检查单位安排的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
五、不准无偿使用被检查单位的通讯工具和办公用品。
六、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七、不准向被检查单位提出与检查工作无关的要求。
八、不准在被检查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的费用。
附件4
廉政纪律回执单 | |
你单位检查组 等一行 人,于2026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对我单位进行了检查,现将他们在检查中的廉政情况反映给你们。 | |
备 注 | 1.被检查单位填写此单。涉及内容较多的,另纸祥叙。 地址:文化路105号,邮政编码:859000 |
附件5
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需提供资料清单
需提供资料 | |
1 | 单位机构三定文件、营业执照、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等主体资料。 |
2 | 财务管理制度、内控流程、资金审批、资产、票据、档案管理等内部制度文件。 |
3 | 财会人员花名册、职称证书、继续教育证明、岗位分工文件。 |
4 | 本年度及上年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
5 | 年度部门预算、预算调整批复、资金拨付文件、项目实施方案、绩效资料。 |
6 | 银行对账单、资产盘点表、往来款明细台账、政府采购合同及验收资料。 |
7 | 非税收入收缴台账、国有资产处置、出租出借相关资料。 |
8 | 巡察、审计、财政前期检查整改报告及佐证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