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说明
一. 单位基本情况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地区公安工作地方性政策法规和规章草案,制定全地区公安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公安工作。
(二)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负责查处重大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指导、监督全地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全地区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三)指导、监督全地区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地区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四)组织实施全地区公安机关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和指导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负责重大案件的技术侦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地区公安机关技术侦察工作。
(五)负责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协调全地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和公安应急救援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重要领导、来宾及重要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七)组织、指导、协调对****的防范、侦办和处置工作。
(八)防范、处置****的违法犯罪活动。
(九)拟订全地区公安机关装备和经费标准及管理制度,负责并统一领导全地区有关警用装备、器材、物资等的管理工作。
(十)组织开展*****业务合作,履行与公安工作有关的合作协议。
(十一)统一领导全地区公安边防、消防部队;指导民航、海关、林业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对*****执行公安任务与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二)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参与拟订全地区公安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拟订全地区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地区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中发生的重大违纪案件;组织、指导全地区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开展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
(十三)承办地区行署和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48,758,343.63 元,其中当年指标129050206.14元,上年结转指标19708137.49元。2017年度支出总计114677077.2元。
2、收入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9050206.146元,财政拨款收入129050206.14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0%。
3、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总计114677077.25元。其中基本支出92812365.564元,占总支出的80%。项目支出21864711.64元,占总支出的20%。
4、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年末结转结余34081266.43元,结转到下年34081266.43元。
5、“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1)2017年决算“三公”经费与2017年预算“三公”经费对比:2017年决算公务接待费51337.52元,预算下达85629.2元;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8525.06元,预算下达1064000元。
(2)2017年决算“三公”经费与2016年决算“三公”经费对比:2017年决算公务接待费51337.52元,2016年决算公务接待费2798元,2017年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8525.06元,2016年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3349.06元。
(3)2017年与2016年决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对比情况:2016年决算财政拨款培训费593699.83元,2017年决算财政拨款培训费1008629.75元,会议费无预算。
6、其他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西藏阿里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处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