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监督评价科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并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提出全地区会计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承担全地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
(三)承担全地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及会计人员培训工作;
(四)监督和管理全地区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
(五)指导推进全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
(六)承担全地区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七)承担全地区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监督检查工作;
(八)负责财政内部控制工作;
(九)负责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变更等审批工作,依法对注册会计师进行指导,组织开展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的报备工作;
(十)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