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政府采购中心主要职能
(一)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二)依法制定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审核采购人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四)编制政府采购目录草案;
(五)审核年度采购计划;
(六)对政府采购信息、采购方式、采购合同的制定、履行等情况进行管理;
(七)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管理;
(八)对政府采购项目资金的拨付进行审核;
(九)对政府采购人员进行管理;
(十)对下级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一)承担财政部门授权的其他有关政府采购事务;
(十二)负责采购方式变更审批、进口产品核准、受理供应商投诉、集中采购机构业绩考核、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编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
(十三)完成地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