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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2日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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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政府采购中心主要职能

 

 (一)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二)依法制定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审核采购人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四)编制政府采购目录草案;

(五)审核年度采购计划;

(六)对政府采购信息、采购方式、采购合同的制定、履行等情况进行管理;

(七)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管理;

(八)对政府采购项目资金的拨付进行审核;

(九)对政府采购人员进行管理;

(十)对下级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一)承担财政部门授权的其他有关政府采购事务;

(十二)负责采购方式变更审批、进口产品核准、受理供应商投诉、集中采购机构业绩考核、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编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

(十三)完成地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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