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实施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任务,根据阿乡振函〔2023〕21号和藏财农指〔2023〕45、55号要求,2023年12月31日地区财政局下达各县2024年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569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7202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493万元(分配详见附件),现将《阿里地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阿财农指〔2023〕152号),予以公示公告。如有疑问,欢迎来电。
联系电话:地区财政局农业农村科0897-2828615
附件:阿财农指〔2023〕152号阿里地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各县).pdf
阿里地区财政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