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实施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任务,根据阿乡振函〔2023〕3号和藏财农指〔2023〕4号要求,2023年2月27日地区财政局下达各县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988.4万元(分配详见附件),现将《阿里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阿财农指〔2023〕005号),予以公示公告。如有疑问,欢迎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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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阿财农指〔2023〕005号阿里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pdf
阿里地区财政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