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情况公示
为顺利实施2021年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关于拨付阿里地区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函》(阿乡振发〔2021〕8号)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藏财农指〔2021〕41号)要求,2021年10月26日地区财政局下达除噶尔县外其他六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6000万元(分配详见附件),现将《阿里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指标的通知》(阿财农指〔2021〕063号),予以公示公告。如有疑问,欢迎来电。
联系电话:地区财政局农业农村科0897-2828615
附件:阿财农指[2021]063号 阿里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指标的通知.pdf
阿里地区财政局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