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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等十五家单位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25日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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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等十五家单位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附件:藏财农〔2021〕44号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等十五家单位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上一条:关于下达普兰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生态岗位缺口资金的情况公示

下一条:《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