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情况公示
为顺利实施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任务,根据阿农〔2025〕55号以及藏财农指〔2025〕17号要求,2025年5月27日地区财政局下达各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141万元(分配详见附件),并调整普兰县第一批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17万元至噶尔县,现将《阿里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阿财农指〔2025〕31号)予以公示公告。如有疑问,欢迎来电。
联系电话:地区财政局农业农村科0897-2828615
附件:阿财农指〔2025〕31号 阿里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pdf
阿里地区财政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