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019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下达情况公示
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的通知》(藏财农指〔2018〕92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的通知》(藏财农指〔2018〕104号)文件精神,2018年12月31日根据《地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拨付阿里地区2018年中央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的函》(阿脱指〔2018〕149号)、《地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拨付阿里地区2019年中央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的函》(阿脱指〔2018〕151号)我局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6730.28万元、2019年中央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2829.1万元。资金分配下达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告。
附件:1. 阿财农指[2018]110号.pdf
阿里地区财政局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