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交通运输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8日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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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路是交通运输的基本通道,是地区经济发展的基石,因此,地区经济要想获得长远持续的发展,首先应做好当地基础设施的建设。农村地区一直是脱贫攻坚的前沿阵地,在当前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强农村道路的建设,成为打通农村经济发展命脉,促进农村地区人民增收致富的关键。此次评价,旨在梳理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整改、总结经验,为下一步政策优化提出建议、资金安排提供参考。评价认为,该项目立项目标较为清晰,业务和预算管理较为规范,总体实现了政策的预期目标,有利于完善阿里地区公路网布局,加快阿里地区区域经济及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但评价中也发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监管不到位,部分农村公路质量存在不足,农村公路养护项目未按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要求补助标准执行,导致部分农村公路存在养护不到位现象。经评价,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8.56分,综合评价级别为“良”。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公路是实现农村经济增长和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习近平主席对“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和各地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建设农村公路重要意义的认识,聚焦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机制,既要把农村公路建好,更要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本项目的建设不仅落实了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和适应西藏自治区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有利于完善阿里地区公路网布局,进一步加快阿里地区区域经济及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的实施可改善居民的出行条件,对于完善区域路网、改善居民生活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和实现社会长治久安具有重要的意义。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主要内容

为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 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阿里地区财政局下达交通运输专项资金,保障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有序开展,主要实施内容为:

1.革吉县康巴线(K39+000)至康巴列村公路,路线全长82.574公里。

2.革吉县亚热乡至罗玛村公路,路线全长35.538公里。

3.革吉县G317线(文布当桑)至罗玛村公路,路线全长63.70158公里。

4.改则县扎美仁村至玛日玛村公路,路线全长48.342公里。

5.改则县通那村经珠江玛至丁固村公路,路线全长53.958公里。

6.改则县察布乡至龙桑村公路,路线全长54.842公里。

7.改则县察布乡至通那村公路,路线全长50.171公里。

8.改则县G216至根琼村公路,路线全长20,774公里。

9.改则县G317线(K2875+300)至鲁仁西路公路,路线全长1.151公里。

10.改则县S518至定昌村公路,路线全长13.845公里。

11.普兰县2019年农村公路养护44条共计 549.069公里。

12.革吉县2019年农村公路养护96条共计2354.15公里。

13.措勤县2019年农村公路养护38条共计870.319公里。

14.日土县2019年农村公路养护32条共计892.03公里。

(2)组织实施情况

本项目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8 年第 4 号)、《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2号)、《西藏自治区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统一规划、分年实施,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依据《西藏自治区农村公路五年建设项目计划》进行监督实施。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交通厅的批复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技术指导、质量控制、投资监管和前期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指导监督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机制,执行和落实各项养护管理任务,指导乡道、村道的养护管理等工作。

3.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根据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农村公路改建项目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阿财建指〔2019〕96号)、《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阿财建指〔2019〕8号)通知,交通运输项目预算资金33,596.33万元,其中:农村公路改建项目资金32,000.00万元,2019年农村公路养护项目经费1,596.33万元,截止绩效评价结束日,项目资金已到位33,596.33万元,已使用资金33,301.14万元,项目执行率99.12%。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详见表1:

表1 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到位资金

已使用资金

结余资 金

执行比例

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

革吉县康巴线(K39+000)至康巴列村公路

3,000.00

3,000.00

-

100.00%

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

革吉县亚热乡至罗玛村公路

1,500.00

1,500.00

-

100.00%

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

革吉县G317线(文布当桑)至罗玛村公路

5,000.00

5,000.00

-

100.00%

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

改则县扎美仁村至玛日玛村公路

5,000.00

5,000.00

-

100.00%

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

改则县通那村经珠江玛至丁固村公路

6,500.00

6,500.00

-

100.00%

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

改则县察布乡至龙桑村公路

3,000.00

3,000.00

-

100.00%

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

改则县察布乡至通那村公路

2,500.00

2,500.00

-

100.00%

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

改则县G216至根琼村公路

2,000.00

2,000.00

-

100.00%

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

改则县G317线(K2875+300)至鲁仁西路公路

2,500.00

2,500.00

-

100.00%

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

改则县S518至定昌村公路

1,000.00

1,000.00

-

100.00%

日土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

416.74

416.74

-

100.00%

普兰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

114.12

91.83

22.29

80.47%

革吉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

721.28

492.66

228.62

68.30%

措勤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

344.19

299.91

44.28

87.14%


合计

33,596.33

33,301.14

295.19


(二)绩效目标

1.农村公路改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12个农村公路建设,确保乡镇、行政村公路畅通。

2.2019年公路养护项目绩效目标:

目标1.小修保养方面,主要对路基、边坡、边沟及排水沟进行填补平整、清通、加固修复。

目标2.抢险保通方面,主要对各级公路的雨、雪保通,人员材料和机械设备的准备,抢险保通作业现场的安全保障,冬季公路冰雪火灾防治,信息报送和值班巡查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根据财政支出项目设定的预期目标,选择合适的评价指标和标准,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资金使用全过程及其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以衡量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分析检验支出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项目为交通运输项目,主要包括:改建革吉县康巴线(K39+000)至康巴列村公路、革吉县亚热乡至罗玛村公路、革吉县G317线(文布当桑)至罗玛村公路、改则县扎美仁村至玛日玛村公路、改则县通那村经珠江玛至丁固村公路、改则县察布乡至龙桑村公路、改则县察布乡至通那村公路、改则县G216至根琼村公路、改则县G317线(K2875+300)至鲁仁西路公路、改则县S518至定昌村公路、普兰县2019年44条农村公路养护、革吉县2019年96条农村公路养护、措勤县2019年38条农村公路养护、日土县2019年32条农村公路养护。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根据财政部、西藏自治区及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文件,全面推行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本次绩效评价秉承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等原则,按照以决策、过程到产出、效果的绩效逻辑路径开展工作。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藏财预〔2018〕17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本次评价指标体系包含决策、过程、产出、效益4个一级,下设13个二级指标、21个三级指标。本次项目绩效评价以100分计,决策、过程、产出、效益指标分别占权重为:20%、20%、25%、35%。

项目总分值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3.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确定的绩效评价方法,综合应用以下评价方法:

(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投入与产出、效益进行关联性分析的方法。

(2)比较法,是指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情况进行比较的方法。

(3)因素分析法,是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的方法。

(4)最低成本法,是指在绩效目标确定的前提下,成本最小者为优的方法。

(5)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

(6)标杆管理法,是指以国内外同行中较高的绩效水平为标杆进行评判的方法。

(7)其他评价方法。

4.绩效评价标准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确定的绩效评价标准,主要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1)计划标准,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2)行业标准,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指参照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为体现绩效改进的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应当确定相对较高的评价标准。

(4)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确认或认可的其他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自 8月24日项目布置会以来,项目组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完成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了评价的目的、方法、评价的原则、指标体系、评价标准、问卷调查方案及访谈方案等。项目组严格按照工作方案,通过调研、相关文件的解读、数据采集、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等环节,顺利完成了绩效评价报告工作。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1.前期准备

绩效评价工作于2020年8月26日开始,评价小组搜集项目资料,全面了解项目开展情况,现场与项目相关人员进行交流和探讨,完成工作方案的确定等一系列工作。

2.实地核查

在前期对项目情况进行梳理的前提下,安排评价小组成员对交通运输项目进行实地核查。评价小组一方面到项目实施地现场检查项目完成情况及项目资料检查,另一方面对项目专项资金进行财务核查,主要包括对专项资金支出合法性、合理性和合规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核查,通过对资金进行梳理汇总分类,掌握项目实施进度。这一阶段主要是进行项目业务管理流程相关证据的收集,为后续分析及报告撰写做好铺垫。

3.满意度调查

评价小组根据前期对相关项目资料进行整理,设计满意度调查问卷,并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

4.数据分析及撰写报告

评价小组确定评价指标体系并开展分析评价工作,依据制订的评价标准和评分规则,对项目绩效实现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出具评价意见,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评价小组就绩效评价报告初稿中所反映的问题与被评价单位进行沟通,在被评价单位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对报告内容进行完善,形成最终的绩效评价报告提交财政部门。

三、绩效分析与综合评价结论

交通运输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完善阿里地区公路网布局,加快阿里地区区域经济及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但评价中也发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监管不到位,部分农村公路质量存在不足,农村公路养护项目未按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要求补助标准执行,导致部分农村公路存在养护不到位现象。

本次绩效评价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数据采集分析,实地检查及调查问卷等方式,对该项目绩效进行了客观、公开的评价,最终综合评价结果为88.56分,评价等级为 “良”。具体得分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决策

20

19.40

97.00%

过程

20

17.88

89.40%

产出

25

20.56

82.24%

效益

35

30.72

87.77%

综合绩效

100

88.56

88.56%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决策指标分值20分,得分19.40分,下设3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该指标主要考察预算单位项目立项的规范性与充分性,绩效目标制定的明确性、科学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得分

决策 (20分)

项目立项 (7分)

立项依据充分性

3

3.00

立项程序规范性

4

4.00

绩效目标 (7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

3

2.80

绩效指标明确性

4

3.60

资金投入 (6分)

预算编制科学性

4

4.00

资金分配合理性

2

2.00

小计

19.40

(1)项目立项。项目依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并取得了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的施工图设计批复,农村公路的建设及养护与交通运输局部门自身职责密切相关,项目立项符合阿里地区经济发展要求,符合国家及西藏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

(2)绩效目标。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及县交通运输部门针对农村公路改建项目及农村公路养护项目设定了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其中:农村公路改建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不清晰,影响了自身绩效目标的实现。

(3)资金投入。项目预算资金均按照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农村公路改建项目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阿财建指〔2019〕96号)、《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阿财建指〔2019〕8号)、《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2号)、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各公路改建工程批复文件进行分配,项目资金符合项目实施内容,本次绩效评价的农村公路改造项目资金属于农村公路改造项目总投资的一部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过程指标分值20分,得分17.88分,下设2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执行单位在项目实施期间,有关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等。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得分

过程 (20分)

资金管理 (10分)

资金到位率

1

1.00

预算执行率

1

0.72

会计处理规范性

2

1.73

资金使用合规性

6

5.72

组织实施 (10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2.45

制度执行有效性

5

4.41

项目质量可控性

2

1.85

小计

17.88

(1)资金管理。交通运输项目预算资金33,596.3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3,596.33万元,截止绩效评价现场结束日,项目资金已投入使用33,301.14万元,资金执行率99.12%。

经现场查阅实施单位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部分农村公路改建项目存在挤占专项资金现象;革吉县交通运输局未设置会计帐薄进行会计核算;改则县察布乡至通那村公路改建项目运输费发票审核不严谨。

(2)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项目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组织机构健全,实施人员资质、场地设备等可以支撑项目的落实,但部分项目未见总体施工计划、项目质量管控体系及质量控制的保证措施;未建立养护管理体制;未制定养护管理规章制度,项目使用上级部门制定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办法进行质量检查及验收,造成项目验收及实施结果监督方面存在不足,项目资料存在资料不齐全且归档不及时现象。

(三)项目产出情况

产出指标分值25分,得分20.56分,下设4个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该指标主要考察项目预期的产出的实现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得分

产出 (25分)

产出数量 (5分)

实际完成率

5

5.00

产出质量 (10分)

完成质量

10

7.68

产出时效 (5分)

完成及时性

5

3.55

产出成本 (5分)

成本节约率

5

4.33

小计

20.56

(1)产出数量。交通运输项目按照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施工设计批复及2019年度农村公路养护目标责任书实施,主要完成了本次绩效评价的10条农村公路改建,210条农村公路养护,共计4665.568公里。

(2)产出质量。项目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第3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竣(交)工验收办法》(藏交发〔2016〕575号),《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2017)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项目建设文件进行验收,根据交(竣)工鉴定书相关资料,项目符合设计要求,验收合格。

但实地勘察,发现部分农村公路改建项目存在:①路面凹凸不平;②路面出现返砂现象;③路基下沉严重;④路肩风化严重;⑤路面开裂现象较多;⑥公路卫生条件较差;⑦公路维护不及时现象。

(3)产出时效。项目专项资金均按照资金文件要求及专项资金分配原则一次性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避免了项目无法按计划实施的情况。实地检查项目资料,发现西藏阿里地区革吉县亚热乡至罗玛村公路改建工程提前完成规划任务(批复完工时间2019年6月底前,实际完工时间2018年11月25日),其他农村公路改建项目均存在建设工期延后的现象。

(4)产出成本。农村改建项目按照施工设计批复文件执行,项目未出现超概算支出,2019年农村公路养护存在未按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2号)第九条每年每公里不得低于国务院规定的县道7000元、乡道3500元、村道1000元的补助标准执行,造成部分公路养护不及时等现象。

(四)项目效益情况

效益指标分值35分,得分30.72分,下设4个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该指标主要考察项目预期效果实现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得分

效益 (35分)

经济效益 (10分)

经济效益

10

8.80

社会效益 (10分)

社会效益

10

8.80

可持续性影响 (8分)

可持续性影响

8

7.20

满意度

(7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7

5.92

小计

30.72

(1)经济效益。交通是经济发展的命脉,而农村公路畅通与否又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要致富,先修路","经济发展,交通先行",农村公路建设已经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促进了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对我国经济建设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农村公路养护提高1536人的收入,但部分农村公路改建项目位于高海拔地区生态搬迁范围内,项目的实施对带动当地经济效益不显著。

(2)社会效益。农村公路的建设及养护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科技进步、劳动就业、卫生保健、农牧收入和消费、住房和生活服务、教育、文化生活以及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安定、安全等都有影响,农村公路养护解决农牧民养护岗位 1536人,但部分农村公路改建项目位于高海拔地区生态搬迁范围内,其社会效益体现不显著。

(3)可持续性影响。农村公路的建设解决了农村地区与城镇交通联系不畅的问题,帮助落后地区克服地理位置造成的生活、工作成本偏高的不利条件,使其潜在的发展优势转化现实的优势,为转移农村劳动力提供了便利。充分发挥交通基础设施在调整农村生产力空间布局上的作用,通过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落后农村内部的发展格局,带动交通干线沿线地区的发展,继而使经济发展的成果向周边地区扩散,项目可持续性较强。

目前农村养护施工队组成人员主要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由于养护人员没有相应的养护技术且施工队缺少工程机械,养护公路普遍偏远且距离长等原因,导致出现较难养护的地方不去养护的现象,项目可持续性受到影响。

(4)满意度。本次问卷调查主要针对项目受益群众进行发放,共发放140份问卷,收回有效问卷71份,根据满意度问卷调查结果,农村公路改建及养护项目满意度达99.00%,部分受益群众认为需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及后期道路维护。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政策交叉,造成财政资金低效浪费现象

根据西藏自治区极高海拔地区生态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统计极高海拔地区生态搬迁迁出地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停建项目的通知》(藏高搬领办发〔2019〕27号),革吉县康巴线(K39+000)至康巴列村公路、革吉县亚热乡至罗玛村公路、改则县扎美仁村至玛日玛村公路、改则县通那村经珠江玛至丁固村公路、改则县察布乡至龙桑村公路、改则县察布乡至通那村公路,均纳入《西藏自治区极高海拔地区生态变迁规划(2018-2025年)》中。

根据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认真做好极高海拔生态搬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关于事宜的通知》,对革吉县康巴线(K39+000)至康巴列村公路、改则县扎美仁村至玛日玛村公路改建工程,要求以2018年10月1日为节点,对已完成路基工程的必须停止实施后续工程;未完成路基工程的,加快施工进度,完成路基工程后停止实施路面工程。

绩效评价现场结束日,由于项目停建,造成革吉县康巴线(K39+000)至康巴列村公路工程索赔10,324,129.00元;改则县扎美仁村至玛日玛村公路工程索赔3,749,606.53元。

(二)部分项目未按照资金补助标准实施,影响了道路的养护目标的实现

普兰县实施的44条农村公路养护,共计 549.069公里;革吉县96条农村公路养护,共计2354.15公里;措勤县38条农村公路养护,共计870.319公里,未按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2号)第九条 农村公路养护每年每公里不得低于国务院规定的县道7000元、乡道3500元、村道1000元标准执行,造成部分农村养护公路养护不及时,结余资金295.19万元,结余资金留置实施单位账户(革吉县养护资金留置革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账户),资金结余明细表如下表2:

表2 资金结余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到位资金

已使用资金

结余资金

普兰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

114.12

91.83

22.29

革吉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

721.28

492.66

228.62

措勤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

344.19

299.91

44.28

合计

1179.59

884.40

295.19

(三)项目资金管理不严,部分项目资金存在挤占现象

本次绩效评价涉及10条农村公路改建项目,概算批复总投资106,816.3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68,910.31万元,项目实际支付94,926.02万元,37,905.99万元未及时到位,项目总投资资金到位情况见下表3:

表3 项目总投资资金到位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概算批复总投资

实际到位资金

实际支付资金

未到位资金

1

革吉县康巴线(K39+000)至康巴列村公路

23,322.63

9,997.00

14,804.35

13,325.63

2

革吉县亚热乡至罗玛村公路

6,627.69

3,722.92

6,394.98

2,904.77

3

革吉县G317线(文布当桑)至罗玛村公路

15,319.80

10,138.24

14,998.53

5,181.56

4

改则县扎美仁村至玛日玛村公路

10,235.42

8,071.00

8,423.45

2,164.42

5

改则县通那村经珠江玛至丁固村公路

14,068.28

10,720.00

13,827.56

3,348.28

6

改则县察布乡至龙桑村公路

12,291.00

6,687.00

12,076.52

5,604.00

7

改则县察布乡至通那村公路

10,758.32

9,608.33

10,457.80

1,149.99

8

改则县G216至根琼村公路

5,180.43

3,737.51

5,002.83

1,442.92

9

改则县G317线(K2875+300)至鲁仁西路公路

4,823.12

4,823.12

4,771.03

-

10

改则县S518至定昌村公路

4,189.61

1,405.19

4,168.97

2,784.42

合计

106,816.30

68,910.31

94,926.02

37,905.99

(四)财务核算不规范,执行制度不严格

革吉县交通运输局属于独立核算单位,未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账务处理,革吉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由革吉县财政局下达至革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金支出由革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申请。

发票审核不严谨,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与西藏海韵道路材料有限公司签订沥青供应合同(包含运输费),但收到的沥青运输发票为西藏天情实业有限开具,经查阅项目资料,西藏海韵道路材料有限公司与西藏天情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沥青委托运输协议,西藏海韵道路材料有限公司委托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于2018年12月支付西藏天情实业有限公司沥青运输费476,468.55元。

革吉县亚热乡至罗玛村公路、改则县G216至根琼村公路、改则县G317线(K2875+300)至鲁仁西路公路、改则县S518至定昌村公路农村改建工程已实施交(竣)工验收程序,但未及时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五)项目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质量保障体系不健全

1.改则县察布乡至通那村公路改建工程交工验收证书,交工验收存在主要问题:路基工程:伸缩缝未做,涵台开裂,裂缝较大;路面工程:个别土路肩或松散或填高不足,刷坡不到位;桥梁工程:桥台爆模,伸缩缝未按图纸施工;交安工程:局部路段波形梁钢护栏净高70Gm;环保:两侧生活垃圾未清理、废弃材料未清理、沿线沥青废料未清理干净。

根据交工验收报告处理意见,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公路交工验收办法及设计,施工规范要求于2020年6月15日前全面排查并整改完毕,截止绩效评价现场结束日,施工单位未提供整改报告。

现场勘查发现,改则县察布乡至通那村公路301国道1413-1442路段存在:①路基下沉严重;②路面平整度低;③路肩风化严重;④路肩与路边缘开裂严重;⑤路面开裂现象较多;⑥道路两侧施工废弃材料未及时清理。

2.改则县扎美仁村至玛日玛村公路改建工程,2018年7月31日监理日志与施工日志不一致,施工日志2018年7月31日主要工作内容为:路工一队预制涵板20块、路工二队预制涵板20块、K38+000-K38+500路基填筑,监理日志2018年7月31日主要施工内容:K18+300外砂石料场正常备料,K10+500-K10+800外路基填土。

(六)项目资料不齐全且归档不及时

项目资料收集归档责任不明确,对其档案没有明确的归档和管理要求,致使项目资料散存,不及时催收应归档的项目资料,对项目资料是否齐全不清楚,提交多少资料就归档多少,导致归档材料不齐全。

(七)养护队伍缺乏专业技术指导且队伍稳定性差

目前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主要由农牧民施工队进行养护,施工队组成人员主要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由于养护人员没有相应的养护技术且施工队缺少工程机械,养护公路普遍偏远且距离长等原因,导致出现较难养护的地方不去养护的现象。

六、有关建议

(一)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政策合力

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和顶层设计,将农村公路建设与小康村、极高海拔搬迁相结合,形成政策合力,放大政策效应,为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安全,应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令2011年第101号)第十四条 专项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模式,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第十五条 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向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的有关材料,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进度和年度编报决算,项目完成后,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当向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报送项目落实、资金使用情况的全部材料。对于专项资金取得的利息收入以及项目终止、结束后专项资金有余额或结余的,应当全额上缴同级财政国库;国家及自治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结余资金以及结转2年以上的资金(包括基建资金和非基建资金),应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相关文件要求,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对实施政府采购,需要按工程或设备购置进度拨付的结转资金,结转2年以上的,也统一收回统筹使用,收回资金的项目需要继续实施的,作为新的预算项目,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程序重新申请安排。

(三)加强项目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加强经营管控

强化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有力地推进农村公路的建设与发展。坚持以“质量第一”为原则,各部门要经常深入地检查工程质量,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及时解决工程质量问题。由于农村公路项目点多、面广、规模小等特点,急需建立一套适合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有效推行“企业自检、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的质量体系。

2.加强人员培训

由于目前农村道路养护管理人员大多是非专业人员,因此必须加大对现有的养护管理人员组织培训,使其迅速地掌握一些农村道路养护的基本知识,如道路的基本知识、桥梁的基本知识、道路基本数据的采集和路况的评定等。以尽快适应农村道路养护工作的需要。

3.建立养护长效机制

建立完整的养护长效机制,对管理内容以及运行体制进行明确规定,以县级单位为主,通过统一的领导分级负责来开展工作。建立一个良好的道路养护队伍,明确其工作职责,加大监管的力度。通过对农村养护队伍的机构进行建立,职责进行明确,对机构的设置以及人员的配备进行科学的管理,并对管理工作所需要用到的工具和设施进行配备,并对其工作进行定期的考核。

(四)按规定时间完成竣工决算,强化项目管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第三十三条“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后,应当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按照规定报送项目主管部门” ,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的大型项目,单项工程竣工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可以编报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项目全部竣工后应当编报竣工财务总决算。

(五)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做好项目资料归档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

附件1 交通运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评分表

附件2 农村公路改建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

附件3 2019年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

上一条:阿里地区财政局召开2021年第三方预算绩效评价入场协调会

下一条:阿里地区城乡社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