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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财政局2018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6日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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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财政局决算公开填报说明

(部门使用)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自治区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地区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起草地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地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并指导全地区各级财政做好相关工作。负责编制全地区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地区行署和人大地区工作委员会报告全地区预算及执行情况、决算情况。组织制定地区部门(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地区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负责完善地区对县财政管理体制,促进基层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细则,指导和监督地区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完善国库管理流程,负责制定地区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信息化建设战略,拟定财政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规范管理全地区财政信息化建设。

(五)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地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贸易外汇收支管理。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并监督执行,收取地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指导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地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地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地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地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参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相关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社会保险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全地区相关的财政社会保障资金、就业及医疗卫生专项资金支出,编制、审核全地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九)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制定的地方债务计划,执行自治区债务管理的制度、政策和办法,加强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

(十)负责管理全地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和注册备案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自治区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承办地区行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编制47人,目前在职41人,我单位无离休人员,退休人员20人。

 我单位2018年车辆保有量6辆。

 (一)部门机构情况说明。

 2018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

 (二)部门录入户数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户数共1个。

   二、基础数据核对情况

(一)与财政部门对账情况。

1.我单位2018年度财政预算收入4119.24万元,较上年2073.32万元增加2045.92万元,增长98.68%。主要原因为国税系统周转房建设资金指标下达至我单位、投资评审业务增加、人员增加。

2.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与上年指标核对情况。

1.我单位2017年预算支出2001.02万元;2018年预算支出3403.39万元,较上年增加1402.37万元,增长70.08%,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中安排基本支出2614.75万元,项目支出788.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和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44万元;

2)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74万元;

3)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98.11万元;

4)221住房保障支出81.10万元。

 2018年全年总支出3403.39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支出154.70万元。津贴补贴579.13万元,奖金57.7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61万元。办公费76.73万元,电费21.93万元,取暖费26.57万元,差旅费88.08万元,维修费46.73万元。培训费1.56万元,公务接待费0.36万元、工会经费14.98万元,委托业务费1040.5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6万元,印刷费2.98万元。

住房公积金81.1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万元。

三、决算数据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2018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40.42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25.92万元,较上年增加14.5万元。

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8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5.92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0.06万元,同比增加54.55%,主要原因为我单位2018年工作任务繁重,公车使用频繁,维修维护费用增加,另外因做账按功能科目要求填写,驻村工作队等用车也计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此“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14.5万元。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共计0批次0人因公出国境。

2017年公务接待费0.00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费0.36万元,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接待检查工作组,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14.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2.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482.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财政事务:指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有关具体事务包括行政管理、机关服务、预算改革业务、财政国库业务、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财政委托业务等。

五、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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