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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建设科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2日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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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建设科主要职能


(一)承担交通运输、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经济和信息化、国资、粮食、物资储备、能源、边境建设和发展和投资促进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管理等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

(二)办理基建投资财政资金下达,参与拟订有关政策和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三)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清洁能源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

(四)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的发展规划、政策等。

(五)管理城镇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

(六)承担交通等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等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相关工作的预算管理,办理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收入等财政资金的下达。

(七)承担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相关工作的预算管理,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

(八)负责边境基础设施建设涉及财政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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