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情况公示
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心支持实际种粮农民的具体体现,是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的重大举措,落实补贴资金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根据阿农〔2023〕70号和藏财农指〔2023〕11号要求,2023年6月8日地区财政局下达普兰、札达、噶尔、日土县2023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2万元(分配详见附件),现将《阿里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阿财农指〔2023〕054号),予以公示公告。如有疑问,欢迎来电。
联系电话:地区财政局农业农村科0897-2828615
附件: 阿财农指〔2023〕054号阿里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pdf
阿里地区财政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