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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里地区2019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分配方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30日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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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里地区2019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分配方案》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意见(藏政办发﹝2016﹞102号)《西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藏脱指﹝2018﹞42号)要求《阿里地区2019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分配方案》已经2018年12月29日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8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向社会各界进行公告,请监督。

附件:阿里地区2019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分配方案

监督电话:地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0897)2669074           

地区财政局农业科  0897)2828615

特此公告。

 

 

     阿里地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阿里地区财政局

                         2019年1月30日

 

 

 

 

 

 

 

 

 

 

 

 

 

 

 

 

 

 

 

 

 

阿里地区2019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三区三州”

脱贫攻坚)分配方案

 

根据2018年12月18日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的通知》(藏财农指〔2018〕104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2829.1万元,重点用于支持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村级公共服务及改善民生等。结合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现状,特制定2019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分配方案。

一、分配依据

一是结合自治区文件要求,资金全部用于6个深度贫困县。二是根据2019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重点向脱贫人数任务较重的革吉、改则、措勤3县倾斜。

二、分配方法

按照资金分配依据,在2019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2829.1万元中,按照深度贫困县贫困人口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三、分配金额

综合阿里地区2019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分配依据和分配办法,2018年分配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2829.1万元,其中,普兰县127.77万元、札达县127.3万元、日土县159.19万元、革吉县635.59万元、改则县1448.4万元、措勤县330.85万元详见附

四、资金使用要求

资金分配下达后,各县要严格按照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脱贫攻坚、村级公共服务及改善民生等资金,并1周内将资金、项目录入信息系统。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管好用好资金,严禁截留、挤占、挪用。

上一条:关于对2019年统筹整合资金财政涉农资金(中央、自治区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的公告

下一条:关于对《阿里地区2018年中央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分配方案》的公告